以案释法:三公司恶意攀附“拉菲”商标被判赔五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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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三公司恶意攀附“拉菲”商标被判赔五百万元

     

作者介绍:邵静,贵州黔成起智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业务领域:合同、婚姻家庭、知识产权。

 拉菲酒庄发现有三家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小区大门、小区配套设施、微信公众号、营销中心、官方网站等显著位置使用“LAFITE”“拉斐水岸”“CHATEAU LAFITE”等标识,于是诉至法院。

2020年8月12日,从北京知产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三家公司赔偿权利人500万元,并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经审理认为,综合考量相关公众的知晓程度、商标宣传使用的持续时间和范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因素,拉菲酒庄的第1122916号“LAFITE”商标、第6186990号“拉菲”商标在葡萄酒商品上进行了持续广泛的宣传和使用,被控侵权行为发生时在中国境内已达到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程度,应当认定为驰名商标。

三被告公司在涉案楼盘营销中心、小区大门、小区配套设施及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相关宣传推广活动中突出使用“CHATEAU LAFITE”“拉斐水岸”“拉斐”等标识,属于复制、模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构成对原告拉菲酒庄第1122916号“LAFITE”商标、第6186990号“拉菲”驰名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根据各被告之间的持股关系、隶属关系等事实,法院认定三被告具有主观上的意思联络,共同实施了涉案商标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普法】

贵州黔成起智律师事务所的邵静律师就该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开展以案释法。

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法治社会的不断突进,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愈发增强,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权。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更新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作为商标的使用人,应合法取得商标的使用权或注册自己的商标,以免承担高额的侵权成本而得不偿失。作为商标的权利人,应当注重商标的保护,发现侵害自己商标的行为时,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以防自己的商标受损害,更侵害到自己的商誉,造成更大的损失。

商标侵权法律纠纷主要围绕以下问题展开:

1、哪些行为可被界定为商标侵权行为,根据法律、条例、司法解释逐步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了明确,明确了几类商标侵权行为。其中包括,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该案三公司的行为即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之规定,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2、侵权人侵害他人商标人后,商标权人的损失赔偿如何确定。法律规定了以下种确定方式和计算方式:

(1)以权利人实际损失确定,即商标侵权损害赔偿以弥补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为目的,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确定侵权人应支付给权利人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无疑是能够最大限度地填补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的。(《商标法》第63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因商标法进行过多次修改,而《解释》于2002年施行后未再修正,故条款有所差异。

(2)以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3)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确定。即商标权人在该侵权行为发生之前,与他人存在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并有明确的使用许可费用的约定,可按照一定的合理倍数进行确定

(4)法定赔偿。在前三种方式均不能确定侵权损害赔偿额时,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该规定较前一次修改又增加了赔偿数额的幅度,从三百万元以下增加到五百万元以下,是商标法对商标侵权保护的加强。当然在商标法的幅度内,《解释》具体了法官在裁量赔偿数额时的考量因素,即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

惩罚性赔偿及维权合理开支赔偿。一般的侵权类纠纷中,以弥补性赔偿为主,以惩罚性赔偿为辅,而律师费、维权的交通差旅费在实践中一般不支持。而商标侵权案件中,《商标法》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及维权合理开支。即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该惩罚性赔偿是附条件的,需要侵权人主观恶意+情节严重才能适用该惩罚性赔偿规定。

2020年11月23日 09:36